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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雨 2013-09-17 15:36:42 | 北京市 市政 | 479查看 4回答
北京2001定额计价
运用北京2001定额计价,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有洽商,如果原合同有直通井而洽商中增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一个直通井,那结算时其直通井的工程量和直通井的各个定额子目的单价是一样还是可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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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运用北京2001定额计价,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有洽商,如果原合同有直通井而洽商中增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一个直通井,那结算时其直通井的工程量可以和原来投标时直通井不一样吗? 在变更中增加一个,综合单价同合同;直通井的各个定额子目的单价可以和原来投标时直通井的定额子目单价不一样吗?我的意思是那增加后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定额子目单价是否要和原来投标时的直通井一样,因为我算的洽商中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都和原来施工方投标时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不一样如果井型号一样,综合单价必须一样。我没讲清楚,是按变更增加处理,我的意思是那增加后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定额子目单价是否要和原来投标时的直通井一样,因为我算的洽商中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都和原来施工方投标时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不一样 除非井型号不一样可以单独组价,但组价原则也要一样。
2013-09-17 2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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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北京2001定额计价,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有洽商,如果原合同有直通井而洽商中增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一个直通井,那结算时其直通井的工程量和直通井的各个定额子目的单价是一样的,不有可以变化的。
2013-09-17 15: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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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有洽商,如果原合同有直通井而洽商中增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一个直通井,那么就应该按变更增加处理增加后的直通井按洽商中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执行
2013-09-17 16: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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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报价能直接把那个井的内容提出来,就应该按原来的价格执行,不能的就重新算量,执行原单价及费率
2013-09-17 17: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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