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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阳 2013-10-16 15:48:31 | 河北省 土建 | 1487查看 1回答
索赔问题。
已知: 某建设工程为国有投资项目,2008年8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为100天,业主与承包商按照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规定:钢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1.工程施工至9月时,由于业主提供的钢管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需重新调配。致使照明配管施工从9月5日至9月10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天)。 2.由于承包商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工地现场发生火灾烧毁施工用电配电箱。清理现场及更换配电箱造成9月15日至9月16日热交换器安装作业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3天) 3.8月20日至8月21日因市政管网维修造成压缩机基础浇筑延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天) 为此,承包商于9月19日向造价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9月20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1)照明配管施工 9月5日至9月10日停工, 计6天 2)热交换器安装 9月15日至9月16日停工, 计2天 3)压缩机基础浇筑 8月20日至8月21日延迟开工, 计2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10天 2.费用索赔; 1)窝工人工费: 照明配管施工 15人×6天×40元工日, 计3600元 热交换器安装 5人×2天×40元/工日, 计400元 压缩机基础浇筑 5人×2天×40元/工日, 计400元 小计4400元 2)购置、安装施工现场配电箱; 购置费 配电箱1台 计:1000元 安装费 定额号2-261×1台 计:270元 (其中人工费139元,材料费131元) 小计1270元 3)管理费增加:(4400+139)×20% 计908元 4)利润损失:(4400+139)×10% 计454元 费用索赔合计: 7032元 问题: 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并说明原因。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考虑对窝工人工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 窝工人工费索赔按30元/工日计;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试确定经济索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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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索赔工期为8天,因为事件2是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索赔。
2、索赔费用(人工费)=(6×15+2×5)×30=3000元,因承包商原因造成配电箱损坏,费用自行负担,不能向业主索赔费用。
2013-10-16 16: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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