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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 2014-06-11 14:46:18 | 江苏省 土建 | 828查看 2回答
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此项变更,甲方应如何应对?
有一固定总价合同,原施工单位的预算报价中因为做预算的人不懂江苏的送桩定额里是不含”桩“主材价格的,只是打桩的机械费和人工费而已,所以所订立的合同总价里自然也就少了此”桩“材料价格。也可以视为原投标预算中只有打桩的机械费和人工费,而不含“桩”本身的主材价格。 但后来,设计院又对桩的型号进行了变更,由原来的PTC500(65)变更为PTC500(80),请问,现做为甲方应该如何应对这个变更,如何进行结算,请高手支招。谢谢了 备注:1、PTC500(65)和PTC500(80)中括号里的65和80是指桩的壁厚,因为在实际当中,PTC500(65)的桩在当地市场上就没有卖的,只有PTC500(80)的桩,所以设计院才出更改 桩 规格的 变更,也就是说PTC500(65)和PTC500(80)也无差价可言,信息价也只能查到PTC500(80)的单价,而无PTC500(65)桩的单价 2、原投标报价是施工单位自行按图计算出具的。问题补充:原投标为低价中标,也就说,施工方之所以中标,主要是应为报价中不含桩这部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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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补差价的,壁厚增加,价格肯定要增加的
2014-06-11 16: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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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价中没有包含 桩 的主材费用,所以扣减是不能扣减桩 PTC500(65) 的主材费用;变更为 PTC500(80)的桩 需要按照 PTC500(80)的桩 重新组价,包括增加 PTC500(80)的桩 主材费用;
2014-06-11 14: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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