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上写人工费价差调整怎么处理

    合同上写:人工费按合同工期《某某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某某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进行价差调整,调整金额为合同工期间《某某市造价信息》公布的某某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2012年第7期《某某市造价信息》公布的某某地区人工相应价格的差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投标时低于2008相应定额耗量则按投标耗量调整人工费,人工工日消耗量投标时高于2008相应定额耗量则按2008相应定额耗量为准调整。调整的人工价差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这段话应该怎么理解?做结算时又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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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要求固定综合单价,用不着处理这些问题,你说的合同要求是针对工程变更签证的。

    2013-05-03 12:15:07 

  • 合同上写:人工费按合同工期《某某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某某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进行价差调整,调整金额为合同工期间《某某市造价信息》公布的某某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2012年第7期《某某市造价信息》公布的某某地区人工相应价格的差额。 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说,人工费的价格问题。人工费的价格应该是按合同工期期间的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费的平均价格-第7期的价格,以这个为差额调整人工费价格的。 人工工日消耗量投标时低于2008相应定额耗量则按投标耗量调整人工费,人工工日消耗量投标时高于2008相应定额耗量则按2008相应定额耗量为准调整。 这句话说的应该是说的人工工日数的问题,就是说你的人工工日数,如果超过以2008定额套用后生成人工工日数的话,按08定额生成的人工工日数量,如果少于08定额的工日数的话,按你的数量来计算。 调整的人工价差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工价差不参与取费。 做结算时又应该怎么做?你投标的时候如果是按08定额计算的话,没有调整过人工含量的话,就只要把人工费的价差计算出来,调整好了就行了。就是计算一下各期的平均数与第7期的价差,然后用这个价差调整一下人工费的市场价就行了。

    2013-05-01 1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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