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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ll 2014-09-18 11:23:11 | 浙江省 土建 | 6858查看 3回答
钻孔灌注桩入岩入深了(及超打),结算怎么给理由充分
1、设计要求桩入岩深度不小于D(桩径为700)即入岩不小于0.7米。但打桩记录上入岩什么深度的都有,0.7m,08m,1m甚至6m的都有,结算审核时该如何办理,是入岩全都按0.6米给吗? 2、若入岩全都按0.7米给,施工单位又不同意,说这个入岩本来就不好控制,当然对方也承认,有些桩他们确实超打了。 3、假如桩施工记录,桩30m,入岩4.7m。结算审核时,给入岩0.7m,桩(30-4.7+0.7)=26m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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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下合同,有规定依据合同规定(如按打桩记录结算等规定)。再就是协商,根据图纸要求,按照设计桩长及有关规定或者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等。同时,打桩记录是施工单位做的,注意水分也可能很大。
2014-09-19 14: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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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描述来看,应该以实际长度计算
2014-09-18 1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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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桩入岩深度不小于D(桩径为700)即入岩不小于0.7米。设计应该还要求了桩的总长度。在总长度范围之内的入岩应计入工程造价。超出设计总桩长的部分,应该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超打部分。
2014-09-18 15: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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