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wq198 2014-11-27 10:11:16 | 湖北省 其他专业 | 1047查看 2回答
关于市政工程造价结算问题
某市政道路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608万,拦标价为676万,标底价是713万,最后计算审计,合同内完成总造价为820万(合同内变更增加减少)、合同外签证是450万,合计总造价是1270万,这种情况、这个结算方式应该如何结算呢?问题补充:补充:1、签证部分与合同内不重复; 2、合同内造价820万的由来是,把合同内完成工程量由甲方、设计、监理签字确认后计算所得,其中包括合同内漏算、少算、变更等内容; 3、合同价和标的价的差额是由于下浮造成,下浮额度在结算的时候如何处理呢?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固定总价合同,只是对原图部分固定总价了,你如果出了变更,签证还是要单独计算的,你这个主要是看你合同内完成的820万是不是都是合理的变更增加,签证部分也要看是不是有一些应该是在原合同范围内的,如果发生的增项都不是合同范围内的,那就应该按820+450给结算的。
2014-11-27 11:08:15
-
某市政道路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608万,拦标价为676万,标底价是713万,最后计算审计,合同内完成总造价为820万(合同内变更增加减少)、合同外签证是450万,合计总造价是1270万,这种情况、这个结算方式应该按照合同结算。结算价=608万+450万=1058万。
2014-12-01 07:08:08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