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樱 2015-01-12 14:29:49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586查看 1回答
谁有广州市2014年堤围防护费调整的那个文,求发
谁有广州市2014年堤围防护费调整的那个文,求发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5号 2014-1-30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穗价[2014]15号)精神,现就我市堤围防护费调整征收标准公布如下:
一、从2014年2月1日起,堤围防护费按以下标准征收:
(一)农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和社会服务等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发电企业按年电力总产值,供电企业按年售电收入总额,银行按当期利息收入,保险公司按当期保险费收入,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当期业务收入,均按0.5‰计征。
(二)从事专业批发的商业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的0.25‰计征。(三)外贸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的0.15‰计征。
(四)外资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的0.45‰计征。
(五)对单个企业年度征收额按500万元定额封顶。二、收费标准调整后,对以半年为征收周期的企业,上半年堤围防护费统一按新标准执行。
三、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免征堤围防护费。
四、对农民耕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农田暂缓征收堤围防护费。
特此**。
2015-01-12 15:40:50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