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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2015-01-24 10:20:12 | 山东省 土建 | 870查看 2回答
规费的取舍
在跟甲方谈合同计价或者报预算时候,会遇到甲方要求把规费中的某些项取消不计,比如环境保护费,排污费,定额测定费,,,等,有时候取消5项之多,个别的比如还有场地平整,甲方说你直接开挖土方就是,不需要平整,实际上我们也确实没平整就直接开挖了,但在其他工程中都是要记取的,遇到这样的甲方,有时候很无奈,但感觉有些道理,就这样工程竣工结束了,审计单位并没提出任何异议,因为他们说这是甲方与施工约定的,以约定为准,请问这样合理否?你们遇到的情况有这样的吗?问题补充:机械进出场次数同甲方理论半天,甲方也同意签证,只是2-3个单体算一次,实际很多原因是由于甲方进度安排不合理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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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是不能取消的,规费费率是政府部门规定的,属于不可竞争的费用,取消是违法的。
除了政府规定的不可竞争的费用外,如平整场地等可以不计,按甲乙双方的约定
2015-01-24 1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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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合同时你们退缩了,竣工结算时也就认价了,规费甲方扣减了,你们可以不做。有时候我倒认为以退为进是个良机,竣工结算时,审计扣我钱时从来不反驳,审计扣钱过程中一定会出现漏洞,一但让我抓住漏洞,就不会给审计翻盘的机会了。
2015-01-24 14: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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