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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 2015-03-02 09:39:32 | 河南省 土建 | 987查看 5回答
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相关
在清单规范中说明,如果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缺项等错误的话,由投标人向招标人做出报告,由招标人改正。 如果投标人组价时候未发现清单缺、漏项,且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为固定总价(即总价不可调整)那么在结算时候是否可以就缺项、漏项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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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在工程量清单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投标时没有发现漏项、缺项或者是工程量有偏差,并且签订的是总价包干合同,规范规定是认为施工单位已经把这些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的项目内,并计入到整个工程的造价中。
2015-03-02 10: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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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单规范中说明,如果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缺项等错误的话,由投标人向招标人做出报告,由招标人改正。如果投标人组价时候未发现清单缺、漏项,且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为固定总价(即总价不可调整)那么在结算时候不可以就缺项、漏项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2015-03-03 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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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调不调整,招标文件里的错误也要由招标方负责。漏项、缺项投标时投标方没有义务去核对。
2015-03-02 1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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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议仔细看看清单规范说明
2015-03-02 12: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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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算时可以调整的;
2,除非是图纸包干的合同,才不可以调整的;
规范很明确的规定了,各方的责任,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缺项等错误,这个是招标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2015-03-02 1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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