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干价合同虚报工程量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我这里有一个项目,合同签订的是包干价合同,且合同约定在施工图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包干合同工程量的计算风险由施工方承担。现工程进入结算阶段,发现签订合同时,施工方虚报了很大一部分工程量,无形中抬高了工程的实际造价。我想请问:有什么理由能够让甲方把虚报的这一部分工程量扣除掉?望各位大神指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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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结算的依据就是合同条款

    所以现在既然项目已经完工,结算了只能按合同约定去做,而不能认为的扣除。

    如果是国有投资项目,可以追诉项目负责人责任。但是这不影响甲乙双的结算。

    2015-03-18 21:10:17 

  • 既然约定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那就是说漏报了也不增,反之多报了也不减。你看甲方还有啥理可说?除非乙方发现减的没借机增的多,他是不会让扣减的。

    2015-03-18 20:38:18 

  • 虚报的这一部分工程量可以办变更扣除掉,但你们扣除施工方多余量的同时,他们会要求追加不足的量,你们权衡一下得失。

    2015-03-18 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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