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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2007122126 2015-03-28 20:54:29 | 山东省 土建 | 5431查看 2回答
胶合板套价问题
胶合板在套定额的时候都是套一个模板的定额项,然后把胶合板含量调为0,在套制作费,现在甲方不给制作费,有没有资料证明必须给制作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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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建建字[2013]43号
关于发布竹(胶)板模板使用摊销系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北湖新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建设工程竹(胶)板模板在工程造价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建筑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推进我市建筑行业的发展,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造价站组织部分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我市竹(胶)板模板使用摊销情况进行了调研,经专家论证,测算出我市竹(胶)板模板摊销系数,现予以发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竹胶板及胶合板模板使用摊销系数:
材质
竹胶板 胶合板 摊销系数 0.245 0.307
二、使用竹胶板或胶合板现场制作模板时,应将计算出的模板工程量套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胶合板模板”相应子目分析出模板消耗量后,再套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中的竹(胶)胶板模板制作子目,但应将相应子目消耗量乘以上表摊销系数,同时扣除子目中成品胶合板消耗量。
三、本文自2013年8月1 日起执行。发、承包双方已签订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以上系数和规定进行结算,文发之日前已办理完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本文由济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及时反馈。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23日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5-03-29 16: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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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合板在套定额的时候都是套一个模板的定额项,然后把胶合板含量调为0,在套制作费,现在甲方不给制作费,有没有资料证明必须给制作费呢
有专门的胶合板模板定额子目
2015-03-29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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