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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63.com 2013-02-27 21:13:59 | 山西省 计价软件GBQ4.0 | 916查看 3回答
定额费用取费问题
11费用定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 12页第二条规定“差价部分不得作为记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基数”,但第五章 *定额计价* 中,对差价部分能否作为“记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基数”没有明确的的要求和规定,我们现在走定额计价,人工差价和建筑材料差价部分能否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 可以计取管理费和利润”与“ 不可以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将直接影响工程结算造价,也成为甲、乙双方争执焦点,望给赐教和帮助,并附具体文字及规范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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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如果是清单模式,就执行11费用定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 12页第二条规定“差价部分不得作为记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基数”,
2013-02-27 21: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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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参加基础培训班学习就好
2013-02-28 0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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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定额计价,人工差价和建筑材料差价部分不能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2013-02-28 04: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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