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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son 2015-04-16 09:16:46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169查看 5回答
材料价的确定
站在审核的一方,对于送审的材料价,如果信息价没有的,一般就按市场价走,如果能根据送审单位的资料,知道材料的生产厂家和产品型号,并且查询到了厂家的出厂价格。我的问题是:最终确认这个材料价,送审单位提出要在出厂价和考虑了运费的基础上,要加上一定的利润,因为人工费要亏。送审单位的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该不该考虑材料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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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出厂价的费用是不包含运费的,应该记取。要加一定利润不可以的,因为在组价时已经记取了利润及税金的。不能重复记取,人工费亏了投标时可能作为让利了。不能增加。再说即便增加也不能在材料费中增加亏了的人工费呀。
2015-04-16 09: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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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人工费亏损就乱加材料利润,但加运到工地指定地点的运费还是可以增加的。
2015-04-16 09: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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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需要甲方确认。
2015-04-16 0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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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预算价格:材料的原价+材料的采保运输费。
2015-04-16 09: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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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运至工地的运费可以增加,其他的费用不可以增加的。
2015-04-16 09: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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