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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iaoguang1986 2015-05-29 16:34:56 | 湖北省 安装 | 659查看 5回答
报价优惠怎么处理依据是什么
承包单位报价1000万总价包干合同,有工程量清单和明细材料报价单。签订合同时施工方优惠后签订价为900万施工单位未提供明细清单报价。结算时因为图纸变化比较大,改为据实在结算,合同中约定报价清单中有的参照报价清单,结算时承包单位要求按1000万的报价清单中的材料价作为结算依据是否合理,合理的依据是什么,不合理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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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你这是出题在考我们,严格的说承包方优惠的总价应该反算到综合单价中做为结算据,如果没有反算到单价中我个人认为应该按中标的综合单价计算,然后在计算出相应的优惠比例,按这个比例下浮(或上浮)。
2015-05-29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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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设计变化较大可以按原合同约定的清单中的报价进行调整工程造价,结算时必须按原合同约定的总价下浮10%进行结算。合理的依据是原清单报价内容已通过建设单位认可,并签订了相应的合同,按合同约定下浮10%结算。不合理的依据没有。
2015-06-01 1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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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清单报价的只能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下浮10%计算
2015-05-29 1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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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1000万的综合单价下浮10%后的综合单价结算的!
所有综合单价,通通按90%计算!
2015-05-29 16: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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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程量变更超过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比例,应该重新组价,让甲方、监理认可,但不会超过招标文件的控制价,工程量减少,清单单价应该比中标清单单价高,否则单价降低,这是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
2015-05-30 17: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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