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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2015-10-05 18:08:56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492查看 3回答
关于增加工程的疑问
情况:一个商场在建期间,甲方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灯具,甲方并没提供图纸或联系函给施工方,只用草图标注灯具的位置,其他电线 线管的规格品牌、走线管还是走线槽,甲方并没明确要求。 施工单位按甲方提供的草图灯具位置安装,并按现场实际情况自己选定了规格品牌,走向。 增加工程完成后,设计院才根据现场出了蓝图,但蓝图与现场实际大多不符合。施工方提交增加工程的报价单, 甲方要求施工方提供依据,包括图纸、甲方出具的联系函、由甲方同意的施工方案等依据, 由于当时甲方的工程已经离职,施工方无法补回相关依据, 施工方要求甲方现场核对,甲方拒绝。 并坚持要求提供书面依据,若无依据,按蓝图审核工程量。 以上案例,在施工方的角度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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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出具的文件,它是不能以人员的变化不给予确认做为理由的,只要原来的草图有相应的签字或盖章,那么就可以做为依据,当然最好是与设计沟通做一下相应的设计变更或重新出图。如果是甲方不讲理,那么就相对是会麻烦一点了,也不可能一点小事走法律程序吧。
2015-10-07 12: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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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这就是工程中典型的口头指示问题,一般甲方口头指示下发以后,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出具正式的工作联系单找甲方签字认可。并拿着这个联系单去找设计院出具正式的设计变更单,才能施工;
2.你们公司手续没有跟上,甲方不认可,你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3.你说的甲方不认可,应该是甲方代表吧,如果他不同意你们提出的实测实量方案,你可以让你们的老板去找他们的老板沟通。甲方代表的这种态度就是带着情绪工作,可以去他们老板那里说说理的
2015-10-07 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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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个商场在建期间,甲方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灯具,甲方并没提供图纸或联系函给施工方,只用草图标注灯具的位置,其他电线 线管的规格品牌、走线管还是走线槽,甲方并没明确要求。 施工单位按甲方提供的草图灯具位置安装,并按现场实际情况自己选定了规格品牌,走向。 增加工程完成后,设计院才根据现场出了蓝图,但蓝图与现场实际大多不符合。施工方提交增加工程的报价单, 甲方要求施工方提供依据,包括图纸、甲方出具的联系函、由甲方同意的施工方案等依据, 由于当时甲方的工程已经离职,施工方无法补回相关依据, 施工方要求甲方现场核对,甲方拒绝。 并坚持要求提供书面依据,若无依据,按蓝图审核工程量。 以上案例,在施工方的角度如何解决?
把甲方不认帐的灯具拆除。
2015-10-07 20: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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