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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位思考 2015-11-21 07:56:08 | 河南省 土建 | 13673查看 6回答
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少报了
在与甲方核对工程量时发现,上报的工程量少了,但甲方委托的咨询单位不给增加工程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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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单位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少了不给增加的,找他们领导甲方施工审计三方协商补报
2015-11-21 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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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遇到这样的问题审计部门是不会给你增加工程量的,增加工程量会冲减审计费的,最好的办法是在补报一份结算,现在的审计单位都是只减不增,
2015-11-22 0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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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按实结算的合同吗?如果是,少了应补上,多了要扣减。核对时,少了不补,多了不扣,还用核对吗?但是合同不是按实结算,投标时少了,没有补的,增加工程要办签证。你问咨询单位,多了扣减不?
2015-11-21 09: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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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该依据合同约定:例如按实结算,那么如果因为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量减少,在进行核对之前,可以增补工程量结算书,但是在过程当中及完成以后,无法增补,因为你方提报的属于签字认可的,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少的东西属于重大遗漏或因其他外来强制因素(不公正、胁迫等)可以增补工程量结算书
如果是合同约定为中标内容结算,你方当初提报的工程内容都考虑到了,但是后期施工中不包括,这不包括的部分可以通过工程签证来索要,而恰恰这部分遗漏未报,也是可以以签证结算的方式来追加的,以上如果在双方审核完成并有审价单位出具竣工结算报告的情况下,是无法追究的,原因即是委托造价鉴定机构依据施工合同约定作出的审价结论是有效,且合法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承发包双方应据此结算工程价款 最后,还需要己方领导相互协商才能做到,目前现状很多建设方像你这种情况都不会给你增加,需要你拿出法律武器以及合同约定,快速敲定
2015-11-21 1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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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甲方核对工程量时发现,上报的工程量少了,但甲方委托的咨询单位不给增加工程量,怎么办
在合同无说明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协商补报工程量!
2015-11-21 11: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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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增报一份给甲方,事务所不给增加的原因无非是他的审减额小了,审计费用少了,你在提报一次漏掉的,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2015-11-21 09: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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