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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支烟 2015-11-25 17:19:48 | 山东省 土建 | 3751查看 2回答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
结算方式:原投标报价固定总价(清单)+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和签证如有类似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没有按定额结算方式) 1、某清单中做法减少一部分,如地面原设计为C20砼垫层+水泥砂浆抹面,综合单价为A,现更改为C20砼垫层50+金刚砂3mm厚,请问该如何调整计算 2、某清单砖地沟项目只有砖砌部分定额组价,但是参考原设计还有垫层,圈梁及盖板,现变更设计盖板改变材料,内侧面抹防水砂浆,该如何结算? 3、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有个其他模板,我看它的组价包括过梁 圈梁 构造柱等等共同组成一个综合单价B,现在有个地方直接没有施工,我是应该按定额实际扣除费用还是按照综合单价B*相应的工程量扣减? 像这种结算方式,我应该本着一个什么样的原则来进行核算造价呢?(我是甲方,但是希望能比较以一个中立的较色区看待这个问题)问题补充:第二条中我是否可以认为垫层 圈梁 盖板已经考虑在内,因为原设计有这三部分,但是后面变更了,我是否可以直接不考虑,只按照盖板材料变化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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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要补充下,第一条,原C20垫层的厚度如果与现变更的厚度不一致,也要调整。整个的调整原则要找到原投标方的最终报价,因为投标方还有让利,如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下浮,材料单价和人工费单价下浮,一切以当时的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准则(调整时要用最终的价中的让利后的管理费和利润费率,材料单价和人工单价),这样最终的调整就没有疑议了。
2015-11-26 08: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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