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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晨清 2015-12-03 13:53:54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11575查看 3回答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时,结算工程量调整吗?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清单中有的综合单价。请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原清单木地板面积100平米,实际105平米,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还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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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总价合同中,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也不调整(变更洽商除外)。如果能调整,就不是固定总价合同了。
二、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增减小于15%的,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
工程量增减大于15%的,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也要调整(量增的综合单价调低;量减的综合单价调高)。
2015-12-04 08: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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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清单中有的综合单价。请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原清单木地板面积100平米,实际105平米,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还调整吗?
调整。
2015-12-03 17: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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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时,结算工程量调整吗?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原清单木地板面积100平米,实际105平米,综合单价不调整,多出的5平米工程量不调整的。
另外建议细查看合同专用条款是否有相关约定。
2015-12-03 14: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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