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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jy007 2016-03-07 11:43:25 | 湖北省 土建 | 1018查看 2回答
大体积砼施工方案
地下室筏板基础,为保证工程质量,我方提出“大体积砼降温抗裂运用薄壁波纹管循环水系统”施工方法,并就此方案提出签证单; 1.审计认为,这属于技术措施,而且根据图纸等资料,施工方应该在投标时就应该考虑,而不是现场提出变更签证。 2.查看投标时的清单,我方并未就此提出方案或者报价,所以申请变更签证。 3.审计以投标时未考虑,未报价属于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漏项问题,不予考虑。 请问审计合理吗?我方有什么方法可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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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施工方案向监理报审并获得批准,并有相应的施工记录就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2016-03-07 12: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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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积砼降温抗裂运用薄壁波纹管循环水系统”施工方法,并就此方案提出签证单
方案由监理 甲方 施工方共同签证后有效。
审计方不妥:审计也需要依据的,咋们有依据 不怕他。
2016-03-07 15: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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