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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jy007 2016-06-12 18:40:38 | 湖北省 土建 | 645查看 2回答
营改增的疑问
建筑业营改增后 税率由3%调整为11%,听很多人说建筑业的税高了很多,即使有进项抵扣,最后也会高于以前的3%。因为人工和部分材料无法取得专票不能抵扣,最后的税率可能会高于3%。 但是有一点没明白:以前投标时按3.45%取税,然后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也是这么多。现在投标按11%取税,虽然最终的税率高于3.45%,但肯定不会高于11%, 如果仅和以前缴税比,建筑业税可能增加了,但是税在投标时不可竞争,是否可以理相当于税的风险在投标时已考虑,并且转移到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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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由3%调整为11%,是销项税,还要减去进项税,只要材料设备占比较多的工程税率实际减少了,现在建设方经常要材料设备甲供,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钢筋、设备等的税率是17%,如果一项100万建筑安装工程,其中钢筋、设备等占比50%的话则100万工程销项税为100*11%=11万,进项税为100*50%*17%+1.5(其它30万暂按3%计)=8.5+1.5=10万,实际要交纳的税为:销项税-进项税=11-10=1万,而原来要交100*3%=3万税,即使其它50万开不到票也只需交(11-8.5)2.5万,所以比原来还要小些。所以只要钢筋、设备等17%增殖税的材料费用占比大于35.8%【(0.11(施工方增殖税率)-0.03(混凝土等3%增殖税)-0.03(原来的营业税)/(0.17-0.03(混凝土等3%增殖税))】时按现在的增殖税就比原来的税率要低。
安全文明施工费才是不可竞争费,税必须按税法交纳,增殖税为价外税,11%的增殖税必须建设方承担,如果投标时或合同中明确不含税的则投标时勤俭合同价就不不含税价,若是含税的则在原来报价基础上加上税金即可。
2016-06-13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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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前就开工的工程,执行简易计税模式,也就是营业税模式
2016-06-13 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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