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渝建〔2016〕71号的理解

    渝建〔2016〕71号文中规定“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与原定额人工单价之差额按照价差处理”。文件中规定定额人工单价系数有什么意义?通常合同都会约定人工费调整原则。是否合同另行对人工费调整有约定时,渝建〔2016〕71号文实则无意义。

    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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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建〔2016〕71号文中规定“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与原定额人工单价之差额按照价差处理”。

    文件中规定定额人工单价系数是指在套用相应定额后对定额人工单价按表中系数调整,如套用2008定额时定额对于土石方人工单价乘以2.41系数调整【假如定额人工单价为50元/工日,调整后单价为50*2.41】。

    如果合同都会约定人工费调整原则,那么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时按渝建〔2016〕71号文进行调整,渝建〔2016〕71号文并不是无意义,而属于指导下文件。

    2016-07-07 16:09:32 

  • 已采纳
    在计价中,调整人工价格,那么可以认为71号文没有意义

    2016-07-10 10: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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