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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少年 2016-07-16 21:27:03 | 四川省 土建 | 950查看 4回答
面对审计的问题
1.四川规定的税金是3.41%,但是合同签的税金是5%审计有理由不按照合同的税金记取吗,有什么依据? 2.合同还另外签订了在总造价的基础上给予5%的管理费,审计有权利不给吗,有什么依据? 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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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是规定的不可竞争的费用,是不能改变的,合同约定的税率是 不合法的。
管理费的约定是不能不给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016-07-17 07: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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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规定的税金是3.41%,但是合同签的税金是5%审计有理由不按照合同的税金记取吗,有什么依据?
审计不给,是因为你们的合同约定已经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属于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
2.合同还另外签订了在总造价的基础上给予5%的管理费,审计有权利不给吗,有什么依据?
如果你是招投标的项目,应该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应该签订与招投标文件实质性不同的合同,主要指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如果没有招投标,管理费不应该超过规定的费率,否则属于合同双方签订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同样属于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
2016-07-17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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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规定的税金是3.41%,但是合同签的税金是5%审计有理由不按照合同的税金记取吗,有什么依据?
合同约定了就执行合同,错也是对;
2.合同还另外签订了在总造价的基础上给予5%的管理费,审计有权利不给吗,有什么依据?
给予5%的管理费,说给就要给,审计没有权利不给。
2016-07-17 0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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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规定的税金是3.41%,但是合同签的税金是5%审计有理由不按照合同的税金记取吗,有什么依据?
没有理由,也没有什么依据。说合同违反了税法的规定更是无稽之谈。因为国家规定的税金是3.41%,加上地方政府规定的上缴的地方教育附加等,各地建筑单位一般要缴5.8-6.34%不等,远远大于5%合同税金。
2.合同还另外签订了在总造价的基础上给予5%的管理费,审计有权利不给吗,有什么依据?没有权利不给,也没有什么依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有下浮5-10%的,也有上浮的,有合同约束没有什么不对的。审计部门不给应当首先推翻合同才行,否则就应当按合同执行。
2016-07-17 10: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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