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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qq.com 2016-08-10 11:07:06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土建 | 22123查看 3回答
关于“结算时材料调差”的加权平均计算问题?
我不懂这个结算时材料调差那个加权平均计算 怎么算 谁能指点一下我 最好能举个例子 谢谢哦 比如 我水泥中标价材料每吨280元 后面 我查到施工期共三个月 分别7月 8月 9月 价钱分别为370 375 380 那我怎么利用这个加权平均来计算我可以调增多少呢?合同规定材料跌幅超过正负5%就可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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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算时材料调差”的加权平均计算: 这个结算时材料调差那个加权平均计算 水泥中标价材料每吨280元 查到施工期共三个月 分别7月 8月 9月 价钱分别为370 375 380 还要计算出 这三个月的 每月用量,例如 7月 8月 9月 用量 分别为 200吨 300吨 500吨 那么就可以这样计算:(370*200+375*300+380*500)/(200+300+500) 这就是 加权平均计算的方法。
2016-08-10 11: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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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算时材料调差”的加权平均计算问题
2016-08-10 11: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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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材料加权平均单价步骤,1.到材料部门查一下不同进货时间的单价和数量,
2.分别求出不同时间段的材料费,(用当月单价乘以当月进货数量计算出材料费)
3.用不同时间段的材料费之和/不同时间段的材料数量之和=加权平均单价。
按合同规定正负超过5%可以调价,本工程施工期间水泥单价370元、375元、
380元,都超过了280元/t×(1+5%)=294元,加权平均单价-294元=调整的
水泥单价差。
2016-08-10 1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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