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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704 2016-08-13 19:04:53 | 重庆市 土建 | 5350查看 3回答
劳务分包措施费
政府工程,为总承包工程(土建+装修),我方与总承包签订分包合同(包工包料),结算按总包与甲方签订的总包合同计价原则(定额计价原则)结算,我方进场的时候总包脚手架已拆除,我方需从新搭设脚手架,我方现办理结算,由于重庆定额规定总包计算了综合脚手架,装饰脚手架不另外记取,我方向总包要钱,总包叫我们自己去找甲方对结算,如果我们在甲方那要得到就要,要不到就不怪他们了,请问大神们,我方脚手架有什么办法可以算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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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只是做的装饰,所以只能记取装饰工程这部分脚手架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你只能向总包单位要,而不能找甲方,你们和甲方没有任何关系。总包让你们找甲方简直就是无理取闹。所以,你应该根据你的分包合同约定找总包单位。总包单位的综合脚手架里有一部分费用是装饰脚手架的。
你应该把脚手架的这部分报上,该要的还是要争取,按道理你只能要到装饰部分的脚手架的费用,然后报给总包单位。至于总包单位拿你们的结算直接报甲方是因为总包图省事就不自己编制了。
2016-08-13 19: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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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啊
你们凭什么找建设单位要钱?
你们也没有和建设单位签合同,你们是和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
你们就得和总包单位算账!
总包已经计算了脚手架,总包的脚手架费用内包含了装饰的脚手架
那么总包就得把这部分费用给你们,这是必须的
2016-08-13 19: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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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的问题只能与总包商议解决的。
2016-08-13 2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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