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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2016-10-26 15:23:19 | 陕西省 其他专业 | 5137查看 4回答
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可调合同结算时是按实计量吗
我在陕西,我们这项目签的是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可调合同,2012年签的合同,现在才办理结算,我们按实计算了工程量编制了结算书报送给甲方,但是甲方说我们的计量方式有误,只能计算变更部分,没有变更的部分即使实际工程量与投标清单上的量有量差,也要按中标清单上的量来,说我们的结算书编制没有依据,要求我们重新编制,不肯进行结算对审工作,我查看了清单计价规范,规范上面明确规定,采用清单计价的,结算必须按实计量,我们认为甲方提出的问题不合理,在故意拖延结算,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请有经验的前辈们给出帮助,按照我们的合同以及计价方式,是不是必须按实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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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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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固定单价合同在结算时,工程量应该是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016-10-26 16: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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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边对边理论,不要停下来僵持。
2016-10-26 16: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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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按照合同以及计价方式,是必须按实计量进行结算。遇到这类甲方只好找能管住甲方的单位讲理或进入司法程序。
2016-10-27 18: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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