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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浩 2017-02-09 16:59:35 | 北京市 安装 | 796查看 4回答
对于算量理解问题
北京计算规则。在招标过程中是采用08清单01定额,采用的是单价合同。施工方在投标过程中套定额,其定额量就等于招标方给出的清单量。现在结算施工方算量是按照定额计算规则计算,请问这里有错的地方嘛。或者说施工方应该按照什么方式计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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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计算规则。在招标过程中是采用08清单01定额,采用的是单价合同。施工方在投标过程中套定额,其定额量就等于招标方给出的清单量。现在结算施工方算量是按照定额计算规则计算,请问这里有错的地方嘛。或者说施工方应该按照什么方式计算工程量。
既然是清单招标,单价合同,应该是以清单工程量为准,也就是应该计算清单工程量,按清单规则计算,不考虑定额规则,因为单价是以清单单价为准啊
2017-02-09 17: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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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结算时的清单工程量应该按招标时的清单工程量。(如果投标答疑时对工程量提出异议的,结算时才能按照实际发生的以清单计算规则算出的清单工程量为依据进行调整)。
二、投标时,清单工程量依据的是清单计算规则,组价时,定额工程量依据的是定额计算规则,组成的清单综合单价一旦中标,是不能改变的。(如果因为投标时定额工程量算少了,综合单价低了,只能视作为让利行为)
以上说法仅适用于08清单。
2017-02-09 1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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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施工方算量是按照定额计算规则计算——这里错了,应该按照08清单规则计算清单量,按照投标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当初投标时,计算清单的综合单价时有误,定额量不应该采用清单量、应该按照定额计算规则计算、计价、转换成清单综合单价才对。
2017-04-27 14: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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