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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事 2017-03-30 19:17:24 | 江苏省 土建 | 1135查看 1回答
复工后费用调整
项目为2011的项目,因为不可抗力停工,2016年复工,复工前承包方已完成一部分,并且已付工程款和安措费。2016年复工时 承包商提出了未完工程费用的人才机要调差,通过协商人才机按实条调差,并且调差部分计取税金,税金按现在的计取。我的问题是未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全费用单价,当时的税金比较高,现在的税金比较低,综合单价是否按照现在的税金进行调整?还是只有调增调减的部分按现在的税金计取?分部分项的费用还是按照合同价进行计入。在核对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税金的使用只是针对未完工程的人才机调增调减部分?请高手给详细的解答?未完工程的分部分项要不要按照现在的税金进行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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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6年复工时 承包商提出了未完工程费用的人才机要调差,通过协商人才机按实条调差,并且调差部分计取税金,税金按现在的计取。】协商的很明确,未完部分就是调差计税金其它的没说有变化。
2017-03-30 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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