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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117 2017-04-11 20:52:5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土建 | 995查看 2回答
乌鲁木齐新补充定额在结算中的问题
你好 乌鲁木齐自2015年出台新补充定额里面模板相关子目改变 而我的项目当年执行老定额“竹胶板”子目 现需要进行结算 我能将竹胶板子目换成现在新补模板的相关子目吗? 我结算方式合同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信息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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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乌鲁木齐自2015年出台新补充定额里面模板相关子目改变,项目当年执行老定额“竹胶板”子目,现进行结算,不能将竹胶板子目换成现在新补模板的相关子目,结算必须按原预算子目进行。
2017-04-12 06: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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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合同约定,应该不能套用新的模板定额子目。
2017-04-12 1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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