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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 2017-04-29 17:49:54 | 贵州省 市政 | 3723查看 2回答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第一册“通用项目”中填土 (包括松填、夯填)指在5米内就地取一、二类土或堆积土。
如在5米内取三、四类土,需另行计挖土费用。
如在5米 以外取一、二类运土或堆积土回填的,另计运土方费用;取三、四类土,需另计挖土及运土费用。
请问这个解释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若回填三、四类土,我可以计算两次挖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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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解释不是说回填三、四类土,就可以计算两次挖土,而是说“通用项目”中填土指在5米内就地取一、二类土或堆积土,这是只计算填土费用,在5米内取三、四类土,就要计算挖土费用。
在5米以外取一、二类运土或堆积土回填的,计算填土费用,另计运土方费用;取三、四类土,不光计算填土费用,还需另计挖土及运土费用。
2017-04-29 18: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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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5米外要回填三四类土,我在套回填和运距的同时,可以再套一个开挖是吗
2017-05-05 16: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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