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文件清单中材料暂估价格表中的暂估数量与招标文件中的暂估数量不符,造成了废标合理吗

    投标文件清单中材料暂估价格表中的暂估数量与招标文件中的暂估数量不符,造成了废标,
    因为每家单位的套入的子项不同,每个子项的损耗含量不一样,导出来的暂估数量也不一样(清单工程量+损耗含量就等于暂估数量),也就是说投标预算中的暂估数量是不可能和招标清单中的暂估数量一样,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说法,到底废标对不对?

    我想知道有哪些规范文件(比如国家招标文件规范或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指出是必须废标或可以不必废标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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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代理公司或者甲方拿出依据来,个人觉得这不应该算做废标条件之一

    2017-11-13 15:28:24 

  • 政府采购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我也给解释过,交易中心的人说是评标专家共同评出来的,没有响应招标文件

    2017-11-13 15:32:30 

  •    暂估价材料数量不用与招标文件数量一致,只是单价必须相同。

    2017-11-13 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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