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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81991@qq.com 2017-12-06 10:24:54 | 北京市 土建 | 1238查看 3回答
有一个洽商,描述某个新增工作共花费了45000元(不在原合同范围内),甲方监理都签字确认,
有一个洽商,描述某个新增工作共花费了45000元(不在原合同范围内),甲方监理都签字确认,现在审计不认这个金额,要求提供施工方案、工程量等等其它资料,审计这个做法合理吗?洽商上签字确认的金额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吗?
补充问题:工程量已经无法统计,只提供施工方案,及分包签的合同和分包开的票可以做为结算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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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有一个洽商,描述某个新增工作共花费了45000元(不在原合同范围内),甲方监理都签字确认,现在审计不认这个金额,要求提供施工方案、工程量等等其它资料,审计这个做法 是合理的,洽商上签字确认的金额不能作为结算依据,需要提供 这45000元的组成 计算 依据。
2017-12-06 1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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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因为这是站在审计角度提出的问题,主要防止腐败,如果是真实的,建议按审计提出的问题把资料补全就好,审计就是吃这碗饭的,对着干没啥意义,他不管你如何,就是要求资料齐全完整
2017-12-06 1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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