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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预算员 2017-12-14 16:30:32 | 江西省 其他专业 | 2110查看 4回答
结算二审非要扣我综合单价怎么办
某清单计价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根据原合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二审的时候,另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又扣减了材料费,理由是施工期间材料费比签合同时材料费下跌了。我方认为调减综合单价不合理,甲方也想扣,理由是不扣的审减额话连审计费都没达到。我想问的是,如果最后打官司,我方能否以“GB50500清单计价规范11.3.8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为依据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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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清单计价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根据原合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二审的时候,另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又扣减了材料费,理由是施工期间材料费比签合同时材料费下跌了。我方认为调减综合单价不合理,甲方也想扣,理由是不扣的审减额话连审计费都没达到。我想问的是,如果最后打官司,我方能否以“GB50500清单计价规范11.3.8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为依据胜诉?
完全可以
2017-12-14 16: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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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清单计价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根据原合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二审的时候,另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又扣减了材料费,理由是施工期间材料费比签合同时材料费下跌了。我方认为调减综合单价不合理,甲方也想扣,理由是不扣的审减额话连审计费都没达到。我想问的是,如果最后打官司,我方能否以“GB50500清单计价规范11.3.8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为依据胜。可以的,必须按合同约定执行
2017-12-14 16: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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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对于组成清单综合单价的材料量、材料单价,结算审计时不可以核减的 。否则综合单价就变化了,即不符合固定单价合同约定的。
2017-12-14 16: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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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的理解应该是固定单价合同吧,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需要调材料价的内容,就是不用啊,你都不用你的理由去起诉,违背合同就够了,你说的也是可以列为依据的
2017-12-15 11: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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