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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妮 2018-02-06 17:45:41 | 重庆市 市政 | 800查看 4回答
材料差价
谢谢老师!昨天已经开会沟通过了,业主单位原则上还是按照招标文件的条款不能改变的签合同,他这样做也没有错。只是当时招标文件就限定在“开标前15天”(一般是28天),所在的月份,我们是1月28日开的标,可推到13号,应该采用12期信息价做投标报价,做价时发现采用12期做出的价远超出“拦标价”,无疑是废标。所以就采用11期信息价(降点)才略低拦标价,当时投标人员也没有在意这一条款,为了中标只考虑清单价,中标后研究发现这里有一个“坑”,现在只是想办法看如何能争取把中标时的价(主材单价)作为结算材料基价,按道理这是事实,也是合理的,然而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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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的事情,建议在签订合同前把材料涨价的事情写进合同条款中。
2018-02-06 18: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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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这一方面所有的程序是合法不合情,招标文件上没写材料超出多少能够调控吗?如果真愿意干这个活,尽量争取把材料调差写入合同约定中
2018-02-07 09: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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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是甲方供材吗
2018-02-07 09: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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