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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qq.com 2018-09-12 17:04:27 | 北京市 土建 | 3075查看 3回答
项目特征描述有误,结算时重新组价,导致主材价格记取的纠纷
原投标水泥稳定碎石特征描述:20mm,投标人按项目特征描述组价,含量套用15cm厚定额,主材价格105/M3(当期信息价260/M3),施工图纸为20cm,实际按图施工,目前结算阶段,施工方要求重新组价,主材价格按当期信息价计入,甲方同意重新组价,但主材价格需按投标文件中的价格计入(可按信息价涨幅调差)。这种问题怎么处理?有无相关计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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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没有一定的标准
2018-09-12 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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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材价要用合同,调整价差要用信息价。
2018-09-12 23: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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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甲方的做法是正确的?可是中标价中的材料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了,是否可以视为新增做法,重新组价价处理
2018-12-13 13: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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