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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vana 2019-01-24 11:50:12 | 四川省 土建 | 19229查看 7回答
施工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结算时是否调整税金?
四川 控制价编制、招标清单、投标清单,费率都是增值税10%,现在工程已经竣工,施工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结算也是按10%的增值税。审计时,是否应该对其10%的税率进行审核,是否应该调整为简易计税?未见相关文件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就只能按简易工程进行计价。。。。请大神解答,并提供支撑文件号··
补充问题:
要审减的原因,业主出了10%的,拿到的3.4%的票,从这个角度讲,那不是业主亏6%的税?不审减的原因,无任何文件明确造价上给的10%的税金不能适用于小规模纳税。所以审不审减,都有理由。有没有什么文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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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调整,按计价程序计算
2019-01-24 11: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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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fwxgx.com/question/question_show?question_id=2041618结算时不用调整税率,这个问题 与你的问题相同。如果甲方需要**,可以要求他们到*务*DAI开3%的专用 * 票。
2019-01-24 12: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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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fwxgx.com/question/question_show?question_id=2041618这个问题与你问题相同,结算时不用调整税率。
2019-01-24 1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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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调整,按照计价程序的规定税率10%。
2019-01-24 13: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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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调整,按合同约定的增值税10%计算。
2019-01-24 16: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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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调整,按中标的税率来计算
2019-01-30 22: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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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规定税金是不可竞争费 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计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一般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编制的,投标时就不同了,投标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纳税人身份采取不同的填报方式,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按照税前造价的9%填报,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填报, 如果小规模填报的不是3% 那就是废标,根本谈不是结算是否扣减的事 因为他不符合不可竞争费计取的相关规定 虽然招标不能排斥小规模 但小规模投标要符合法律法规
2020-09-12 16: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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