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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 2019-01-26 23:46:14 | 湖北省 土建 | 4628查看 1回答
招投标项目漏项问题
请问,经过招投标的项目,施工单位中标了,其中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最后结算的时候,施工单位报送的计价内容,有部分是原招标清单没有的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对于原投标清单没有的项目,增加的项目没有设计变更资料,只是一个现场签证。应该计算么?我觉得不应该计算,因为你并没有提出原招标清单缺项啊。所以这个问题的延伸就是,怎么确认补充的签证内容是工程原招标的漏项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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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固定单价合同就是按实结算的,结算时有合同固定综合单价的按照合同单价执行,有近似的按照近似的综合单价执行没有,没有合同综合单价的按实合同约定依据商务标报价模式进行重新组价,如果合同有优惠,新组价部分需要优惠;所以本合同结算就是施工单位完成多少工程量结算多少工程量,如果原合同清单漏项按照新组价模式处理,清单漏项依据清单计价规范发包方要承担相应风险,所以必须按时结算
2019-01-29 14: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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