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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哥 2019-04-15 11:31:43 | 贵州省 招投标 | 5373查看 1回答
招投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不一致问题的处理
大师们好,刚才我还没有把问题描述清楚,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司施工的一项目现进入结算阶段,结算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提供了一份合同模板(注:只是一份模板,其他都是空白,不知道是忘记删除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在合同形式那里有一句话注明了: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现在猜测是当时忘记删除了),但我们施工合同签的是总价合同,这样就与招投标文件相矛盾了,这就违背了招投标法,也对其他投标人是不公平的,在合同发角度来说,签订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就相当于是签的黑白合同,站在审计角度上说也说不过去。现在审计要求按单价合同结算,我司又想用总价合同结算(我们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即工程量全部包死了,最后结算没有施工的就扣减出来,施工图之外的就签证加上去,我只要是按图纸施工,他就没有理由在审减,结算也不用重新算量了)求教下各位老师有什么办法可以弥补吗?(我的想法是可否让招标代理机构出一份证明材料,这份材料出具时间写在投标时间前,让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业主及各投标单位,合同签订形式具体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取消招标文件合同签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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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效率先后顺序来说是这样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也就是说对于同一个问题描述不一样的法律解释就是合同协议书大于中标通知书大于招标文件
2019-04-15 1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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