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奔跑的春风 2019-06-14 15:54:04 | 贵州省 土建 | 821查看 4回答
请问一个关于审计问题
1、现审一个项目,清单计价,签合同日期是2018.6.12 ,中标的投标文件是2018.6.6,中标清单里面税是11%,但是5.1号后税就降到了10%,我准备把税率按10%计算,这样合理吗?
2、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为泵送,实际只是未泵送,可以把综合单价里面混凝土30元的泵送费扣下来吗?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税金税率一般是要求根据政府文件走的,计费基础为施工期间的造价。你这个常规是需要调整的,看看合同是否有约定这部分的内容。现在的税金今年已经调整为9%的了,你要根据这段时间发生的工程造价分别去考虑的
结算方式,是否约定是综合单价包干(无论何种情况均不给调整?)
2019-06-14 16:00:57
-
1、合理,是国家征收。
2、不能扣,投标内容合同确定的内容就是双方认可的,彼此之间都是要为此承担风险。
2019-06-14 15:59:31
-
5.1号后税就降到了10%,我准备把税率按10%计算,这样合理吗?
操作错误,应该按11%计算,按10%退还税金。
2、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为泵送,实际只是未泵送,可以把综合单价里面混凝土30元的泵送费扣下来吗?
这个扣减主意就不用打了。
首次提交 2019-06-14 16:18:23 最近修改2019-06-14 16:19:09 (修改过1次)
-
1、是的,按增值税率按10%计算;2、不可,承包人采用其他方式输送砼。
2019-06-14 16:38:42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