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 2019-08-09 16:30:1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土建园林 | 705查看 2回答
材料单价争议问题,施工单位希望提高单价,建设与审计单位则要压低单价,这两个案..
材料单价争议问题,施工单位希望提高单价,建设与审计单位则要压低单价,这两个案例中按哪方计价更合理
?
案例一:某工程投标报价,清单项描述为接地极扁钢-40*4,综合单位确为97.8元/根,实际-40*4主材单价为6.2元/米,施工单位故意在投标报价抬高此项价格,而审计认为此项清单为接地极角钢单价,非扁钢单价,则选择重新清单外组价。
建设与审计单位要求重新组价,施工单位要求按投标价。
案例二:某绿化工程,清单外项目增加秋枫胸径35cm-40cm,由于信息价中没有此规格,而其它苗木信息价有此规格,施工单位想方设法的抬高单价, 选用香樟树的同规格换算为秋枫价格。审计单位则选用市场询价方法,价格远远低于施工单位报价。
审计单位要求按市场询价,施工单位要按信息价其它苗木价格组价。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按地极是角钢+扁钢,定额按根计算,综合单价确为97.8元/根没错,应该包含中间连接的接地极扁钢-40*4材料。
案例二:按市场还是按信息价只是游戏规则问题,如果审计想按市场价组价,所有材料都按市场价玩到底。
谁怕谁啊
2019-08-09 16:36:37
-
案例一:如果清单描述接地极卫扁钢-40*4,组价材料也是扁钢-40*4.单为根可以根据规范规定长度进行换算,如果组价接地极又是角钢,那么审计单位提出重新组价没有错误,本身角钢和扁钢的材料价格存在差异;
案例二;审计单位审计做法完全正确,但是具体价格实际需要甲乙双方进行认质认价
首次提交 2019-08-09 16:44:45 最近修改2019-08-09 16:45:43 (修改过1次)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