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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米★ 2019-09-26 13:26:26 | 四川省 市政结算行业软件 | 510查看 4回答
请教原中标清单中风险问题
一市政道路项目由上跨高速路桥梁改为下穿道路,签的综合单价合同,新增项目按2015定额与2013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同比例下浮,原中标清单有一项为冲击成孔灌注桩,项目特征包括成孔与混凝土浇筑费用,而投标清单下套用定额只套了成孔的费用,没有套混凝土灌注定额,现因整个标高的变化,变更为干作业成孔灌注桩。审计方认为:原冲击成孔灌注桩清单中只有成孔费用,现不计混凝土浇筑费,属于原清单范围内的风险;我方(施工方)认为:因桩的成孔工艺的变化,原综合单价作废,按合同约定重新计价;请问哪方更正解,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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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关键在于这两种工艺是不是类似工艺,能不能按类似(相近)清单处理。如果是,应该按审计意见。如果不是,应该按施工单位意见。
2019-09-26 13: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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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旁观者都觉得费解!
2019-09-26 13: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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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按财评下浮还是正常招投标自己报价呢??
2019-09-26 15: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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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属于结算时发生的典型问题,我结合你的背景资料看,回答如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1、背景资料中约定了以下事项:
(1)本工程为市政道路项目,发生变更由上跨高速路桥梁改为下穿道路;
(2)签的综合单价合同,新增项目按2015定额与2013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同比例下浮;
(3)中标清单有一项为冲击成孔灌注桩,项目特征包括成孔与混凝土浇筑费用,而投标清单下套用定额只套了成孔的费用,没有套混凝土灌注定额;
(4)现因整个标高的变化,冲击成孔灌注桩变更为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从以上约定事件中分清各自责任,然后讨论如何结算:(1)事项为重大设计变更,所有变更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2)事项为结算新增单价的调整方法;(3)事项投标时冲击成孔灌注桩综合单价组价错误,这个是投标单位自己责任,为仍真领会投标清单,胡乱组价,该项应是低价,严格意义说可能是严重低价。(4)事项由(1)事项引起施工单位成孔方式发生变化,但设计变更并不一定直接引起施工方式发生变化。
2、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因事项(1)增加费用或单价按事项(2)结算;因变更导致施工方式发生变化(冲击成孔灌注桩变更为干作业成孔灌注桩)如果是设计文件要求的施工方式变化,结算时处理方式:
(1)按类似单价重新组价(按新的成孔方式组价);
(2)秉承事实求是的原则,超过原工程量15%部分全部重新组价:成孔+砼浇筑;
(3)协商解决,因设计变更导致的施工方式发生变化,主观上这个不能由施工单位决定,可以考虑全部重新组价;
(4)到四川省定额站咨询解决
2019-09-26 2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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