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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若水 2019-10-05 15:38:31 | 贵州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计价软件GBQ4.0 | 1036查看 2回答
关于材料价格问题。
施工合同签订的结算方式是:“按照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及专业类别,套用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其配套的定额解释和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计价,所有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当地的造价信息。”现在出现的问题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时期是2018年3月10日到2019年8月10日,现在本工程要以定额计价方式进行结算,而所有材料价格需以2018年3月到2019年8月的各种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最终材料的结算价,现在出现的问题如下:
1、求各种材料的加权平均需要施工期间每月的材料信息价和材料用量,现在只知道信息价无法确认每月的材料用量,用什么方法可以计算出各种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
2、如果不能计算加权平均值,可不可以采用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即施工期间同种材料的信息价的平均)作为材料结算单价?
3、除以上方法外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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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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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每月应该有报进度款,一般是按每月的进度来提取施工期间的材料用量,就可以确认了啊;
2、第二种反应不出每月材料的实际用量;
2019-10-05 15: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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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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