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价差问题

    1、房建项目2015年7月10日中标,固定单价合同,合同规定物价涨落不作调整,但因施工场地限制、桩基检测变更导致工期延误至2017年5月20日才开工,请问这期间的价差应该怎么调整?

    2、调整的时间应该怎么确定?

    3、需要调整哪些材料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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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约定不能调整就不能调整,但是你这个工期相差太长了,这样应该是要按实际施工日期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主要的影像造价的材料应该是都要调整了,可以和甲方发函确定材料价格调整事项

    2019-11-26 11:59:01 

  • 这种要跟甲方协商,

    2019-11-26 13:32:47 

  • 合同约定不作调整,估计从这方面是行不通的。但可以从工期延误方面进行索赔,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附带上价差调整。最终你们得和业主签订补充协议,把以前合同没约定的重新约定一下。

    奇怪,拖了差不多2年才开工,应该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还有前期的规划、施工许可岂不是要重新办理。怎么不在开工的时候,把赔偿、价差的事给形成相关纪要了


    2019-11-26 14: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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