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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 2019-12-12 15:44:30 | 陕西省 机电结算项目管理 | 664查看 3回答
结算中的材料价格调整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没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结算时施工单位以部分材料价格涨幅超过了规范规定涨幅,要求对超过部分材料进行价差调整,施工单位要求是否合理,能否调整。
2019-12-12 15:49:38 补充
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风险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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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合同中有没有主要材料调整材料价格的条款,没有的应该不能调整主要材料价差
首次提交 2019-12-12 15:47:02 最近修改2019-12-12 15:47:28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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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描述的,不做调整
2019-12-12 15: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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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合同要求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就像陕西2018年混凝土的涨幅程度,施工方根部承担不起的(开始300多一方,最后涨到700多一方,换的现款购买的),所以建议你们考虑哈,有的情况还是需要协商记取的,要不然只能是施工方不干了,双方打官司。(在一个根据法律及规范,双方任何乙方都不能承担全部的风险的。)
首次提交 2019-12-12 16:00:20 最近修改2019-12-12 16:01:24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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