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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扬 2019-12-31 11:14:59 | 北京市 招投标计价软件GCCP | 1460查看 2回答
单价合同,结算时总价措施项目和费用如何调整。
请问单价合同投标时总价措施项目,费率。结算时能增减总价措施项吗?例如二次搬运费投标时有这个项目,结算时审计给减掉了,这样合理吗?有没有相关官方的文件支持。
2020-01-03 08:25:54 补充
北京的清单计价规范哪里有说明吗?个人认为结算是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做增减。发生变更了变更部分可以调整措施费,不能把原合同的措施费都减掉。我查了河北清单计价规范,里边有明确说明“总价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项目和金额计算。”这里的发生调整是不是就指的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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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
2、不合理
3、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说总价措施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比例进行结算。
2019-12-31 1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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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合同中关于措施费的约定以及资料方面的说明,另外还要看当地政策文件中有没有可以调整的等综合去考虑
2019-12-31 1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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