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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犬羊 2008-07-04 21:14:09 | 江苏省 土建算量GCL2013 | 1208查看 5回答
原题: 11层框剪住宅楼,11层檐口标高为
原题: 11层框剪住宅楼,11层檐口标高为30.8M,30.8以上为坡屋面层,屋面层的墙柱底标高都是30.8。 定义斜板时采用的是标高设置法,设置基准边标高为30.8,抬起点标高为图示标高,但是定义的时候会出现:“底标高非法,不能低于楼层底标高”,屋面层的墙柱底标高都是30.8,为系统默认值,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同样的设置,“用定义坡屋面”却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请各位大哥大姐指点迷津! 首先感谢各位大哥大姐的热心帮助,但是我在处理该问题的时候还是有些许疑问: 1.对于建议我把顶层层高设置为11层+屋面层高度,然后利用分层的画法解决这个问题的,我想说,斜板的底标高非法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了,但是如果11层和屋面层中的墙柱形大小不同又怎么处理?墙柱好像不可以用分层的方法画的吧? 2.图纸中:坡屋面板厚120mm,最高处为标高34.148,最低处(斜板的上表面标高)为30.8,因此用抬起点标高设置法设置基准边为30.8的时候肯定会出现底标高低于楼层底标高的错误(因为斜板的底面标高肯定在30.8以下了),因此建议我设置底标高时减去板后的话貌似行不通了,因为底标高30.8减去板厚0.12后,不更低了?加上板厚的话也行不通。。。 说了一大堆,也不知道能不能把问题讲明白,不知道各位DX还能帮住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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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我的建议是定义斜板时首先要考虑基准边标高是指板的上表面高度,因此基准边标高不能设为本层的底标高;有两个方法:一、如11层和屋面层的柱的断面无变化的,可以把11层和屋面层设为一个楼层处理,把楼层高度设为两层的总高度;二、如不能采用上述做法,那就只有把基准边的标高提高120就可以了,工程量影响很小的,这样就OK了。
2008-07-05 07: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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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屋面层单独建一层!
2008-07-05 0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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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屋面层可以在11层以上再建立一主楼层进行处理。如果11层和屋面层中的墙柱形大小不同,那么你按图纸绘制上去就可以了,应该不影响 只是你在处理斜板的时候,有些斜板有相交或者同一位置有两道梁的时候,你在分层里处理,标高按图纸来也应该可以的吧
2008-07-04 2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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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算量软件有一个原则:坡屋面尽量不要单独建立一个楼层,否则后患无穷,我做了不下20个坡屋面的建筑,都是只建立一个楼层,修改标高属性即可。
2008-07-04 2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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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图形软件有楼层层市限制,你可以通过修改构件的编辑属性修改不在斜板下的要件标高,其它构件可以按默认值,软件会自动压下去的.
2008-07-04 2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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