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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 2020-04-27 09:59:34 | 贵州省 计价软件GCCP | 862查看 1回答
老师们,请问送审综合单价和投标文件里面的不一致的相关问题如下:
老师们,①请问送审综合单价和投标文件里面的不一致的时候,比如说送审综合单价低于投标综合单价的时候,要不要调为原投标综合单价呢?因为他的回填土方式有变,投标的是场内回填,送审的是原土回填呢!
②弃土运距原投标清单里面运距5km,没有考虑装车;现在送审的运距2km,加了装车的定额子目,那我该不该执行原来投标的综合单价呢?该不该把定额子目改为投标的那个子目呢?该不该给他考虑装车呢?麻烦大家帮我解答一下!下图电子版的为投标,软件版截图的为送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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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请问送审综合单价和投标文件里面的不一致的时候,比如说送审综合单价低于投标综合单价的时候,要不要调为原投标综合单价呢?
只要没有变更、洽商,综合单价不能调整,送审综合单价和投标文件里面的综合单价必须一致。
②弃土运距原投标清单里面运距5km,没有考虑装车;现在送审的运距2km,加了装车的定额子目,那我该不该执行原来投标的综合单价呢?
这些因素通过办理洽商后重新组价。
2020-04-27 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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