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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it go 2020-05-28 21:23:06 | 河北省 计价软件GCCP | 1714查看 2回答
能否在增值税模式下做全费用单价
具体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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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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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费用末班选择增值税末班就行了。
首次提交 2020-05-28 21:34:02 最近修改2020-05-28 21:34:41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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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增值税模式下无法直接建立完全单价取费,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取费过程只有税金的计算不一致,可以采用变通的处理方式来解决。
步骤一:工程按照一般计税的正常模式新建,取费设置,输入分部分项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调价等,查看最终的工程造价,并记录税金的金额。
步骤二:然后新建完全单价取费的工程,计税方式为营业税,选择对应的清单和定额专业
备注:由于上述分析的原因,暂时增值税模式没有设置完全单价取费模板
修改取费设置和已做好的工程保持一致,然后通过窗口垂直显示,同时把两个工程显示出来;
通过复制粘贴的方法,把已经做好的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都复制到新建的完全单价工程中;
在新建的完全单价工程中的措施页面中,通过“自动计算措施费”的功能计算出总价措施的费用,计算的项目保持和已做好工程中的一致,然后在新建的完全单价工程中的取费设置页面把税金的费率修改为0
修改后切换到分部分项页面中,执行“其他-分摊其他费用”,把已做好工程中正常计算出来的税金的金额在完全费用工程中进行分摊,例如税金计算出来是3006.25,在分摊费用中输入3006.25,然后进行分摊。
备注:1、分摊完成后,一定要在分部分项页面中点击【刷新全费用综合单价】按钮进行刷新,因为综合单价包含的数据较多,需要刷新保证综合单价的准确性,刷新完成后,对比查看两个工程的造价,由于计算误差的问题,故全费用造价和非全费用造价不会一模一样。
2、如果一般计税正常取费后,由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导致税金计算为0的话,那么在完全单价的工程中只需要把取费设置中的税金费率修改为0就可以,不用再分摊费用了。
2020-05-28 21: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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