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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络 2020-06-17 17:18:02 | 广东省 土建 | 9754查看 4回答
建筑用综合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广东)计算
是工程量*定额工期*0.55吗。
比方1000m2,工期10天。是否为1000*10*0.55=550。
折算单位100m2*10天定额工程量为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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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来说叫综合脚手架加权平均综合使用,按定额计算规则,当无施组时,可以简化为:综合脚手架加权平均综合使用工程量=脚手架搭拆总量*各部位有效工期*0.55。
2、原理是这样的,脚手架不是一天搭成的,全部搭完后共同使用时间不长,然后就要逐步拆除了,这样实际搭在建筑物上的架子量是一个动态的量,脚手架的使用又要求是“动态量*动态时间”,但我们计算脚手架量的又是全部量,时间又是整个工期,在数学上就等于定额说明上那个曲线与工期轴围成的梯形面积,在没有详细的施组时,各阶段时间大致按定额规定划分,最终得到的结果就是:“脚手架使用工程量=脚手架搭拆总量*工期*0.55”
3、计算过程:整个工程综合脚手架加权平均综合使用=全部脚手架量*各部位有效工期60%*1/2+全部脚手架量*各部位有效工期*10%*1+全部脚手架量*各部位有效工期*30%*1/2=全部脚手架量*各部位有效工期*(1/2*60%+1*10%+1/2*30%)=全部脚手架量*各部位有效工期*0.55。
4、进一步细分(1)地下室脚手架使用=地下室脚手架量*地下室工期/4,相当于就考虑地下室工期的25%,此处的地下室工期应该是充分考虑了土方开挖支护等在内了,仅取主体结构施工时间(估计占用25%地下室工期);如果从施工垫层开始计地下室工期,上面第3点公式适用。
(2)地上主体结构至拆除前使用=地上全部脚手架量*地上有效工期*(1/2*60%+1*10%)=地上全部脚手架量*地上有效工期*0.4
(3)地上装修阶段使用=地上全部脚手架量*地上有效工期*(1/2*30%)=地上全部脚手架量*地上有效工期*0.15
(4)地上主体+装修=地上全部脚手架量*地上有效工期*(0.4+0.15)=地上全部脚手架量*地上有效工期*0.55
首次提交 2020-06-17 21:43:21 最近修改2020-06-17 22:08:16 (修改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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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8定额中有计算方式:如图。 有效天数=10*0.5+竣工封顶后到拆架的时间
首次提交 2020-06-17 17:25:02 最近修改2020-06-17 17:27:07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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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数,及:10*0.6/2+10*0.1+10*0.3/2=5.5天,那么用1000*10*0.55=550是对的。
2020-06-17 2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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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23-03-14 15: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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