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用造价信息法调整材差,施工期材料单价涨幅或跌幅是相对于投标价还是基准价来说的?

    结算时要采用造价信息法调整材差,根据合同及2013清单规范要求,分三种情况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2、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3、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

    这三种情况都说到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或者跌幅的问题,那么施工期材料单价涨幅或跌幅是相对于投标价来说的还是基准价来说的呢?

    比如,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结算时超出部分按照2013清单造价信息法调差,已知投标人投标价格为5000元/t,基准期发布价格为4500元/t,2019年8月施工期间造价信息发布价为4800元/t,请问这个4800元到底是涨了还是跌了呢?是相对于哪个价格来说的呢?   实际结算价怎么计算呢? 

    以投标价来说,是跌了;以基期价格来说,是涨了。到底规范应该以哪个为准呀?

    2019版《建设工程计价》这本书P243页也讲到这个问题,一直没看懂,工作中实际操作也经常遇到这个棘手的问题,很茫然,请专家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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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际结算价怎么计算呢?

    答:施工期价格4800元相对于投标价格5000元,是跌了。跌幅4.00%。由于小于±5%,价格不做调整。

    二、是涨是跌,到底应该以哪个为准呀?

    答:涨幅是以施工期信息价与价格高的那一个对比(即;投标价与招标期信息价,谁高与谁比)。

    跌幅是以施工期信息价与价格低的那一个对比(投标价与招标期信息价,谁低与谁比)

    首次提交 2020-06-29 14:06:45  最近修改2020-06-29 14:07:41 (修改过1次)

  • 材料涨跌都是按信息价发布比较来的。

    问题中就是首先确定基准价4500是对应那一期的信息价,然后比较相应施工期信息价4800,确定涨跌。

    那问题中就是涨了300元,超过5%了,可以调整超过5%的那部分材差。

    2020-06-29 10:43:01 

  • 调整基价是投标当期信息价,用基价的±5%与调整的信息价比较,如果调整的信息价在基价的±5%内,则不予调整材差,如果超过基价的±5%则予以调整。若增加大于+5%,则价格上调大于5%范围。若小于-5%则价格下调大于5%范围。

    2020-06-29 10:52:03 

  • 以基准期价格和施工期价格对比判断涨跌幅,因投标价大于基准期价格,所以涨幅以投标价为基准价,跌幅以基准期价格为基准价。你问的这个题目是涨幅,应该以5000为基准价。所以此题目不调差。

    2021-04-13 11:37:36 

  • 应该是以施工期间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基期价格对比判断涨跌。然后再按三种情况计算涨跌幅范围是否超过5%,来定是否调差。

    2021-09-03 23:17:17 

  • 材料价格的涨幅与跌幅应当用施工期信息价与基准价比较,此问题属于涨幅;

    投标价格5000元高于基准价4500元,应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进行调整;

    但4800元在投标报价5000元的±5%(4750~5250元)之间,在风险范围内,所以不调整

    2021-10-20 16: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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