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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很久 2020-07-19 14:50:12 | 陕西省 土建结算 | 841查看 3回答
结算时出现的问题。
合同签订的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价款可调,变更签证的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现场办理的都有实测实量变更签证工程量。审计单位在结算审核时不认可三方的签证工程量,按照图形算量模型计算工程量,模型量比签证大的不认可,模型计算量比签证量小的不给。给的理由是要按照清单计算规则计算,我们要求按照现场签证量结算,因为合同签订九说的是实际完成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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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看合同
2020-07-19 14: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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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的三方签证工程量确认单,都签字盖章,说明签证资料合法有效,审计单位没有权利不认可,即就是签证单的工程量与实际有差距跟审计单位也没有关系。
2020-07-19 14: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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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们的签证只要真实、各方签字确认过了,那也这个作为审计方,是不能不认可的。因为这个并没有违背任何峰审计规则。(如果你们这个签字完成了,但是不真实,审计方找到证据,那么审计方是有权利否决签证的)。你们这样的情况还是双方沟通,首先得统一思路和标准(那就是合同)。然后再对。
2020-07-20 1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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